为提前做好2012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,省厅养老保险处从去年底就开始主动联系部养老保险司,了解国家调待工作预案,密切跟踪兄弟省市的预调幅度及办法,会同省社保局讨论待遇调整挂钩因素,反复研判、精细测算、多次论证,在2011年人均调整172元的基础上,提出了三套调整养老金方案,并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,三次专报省政府,加班加点做好省政府要求的各类相关数据的准备和说明。近日,省政府印发了《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,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,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、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、退职人员调整养老金。这次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,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倾斜相结合的办法,普遍调整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及我省的实际情况,实行月增加标准“三挂钩”,即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,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适当挂钩,与个人缴费年限适当挂钩。在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同时,对退休、退职前具有高级职称(高级技师)资格且被所在企业聘用的人员,2011年当年满70周岁人员(含2011年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70岁以上人员)以及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等群体适当倾斜照顾。倾斜调整中,对去年以来按照省人社厅、财政厅《关于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人社文〔2011〕211号)进行一次性补缴人员的养老金予以适当照顾。按此办法,全省(不含厦门)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加240元,调整幅度达到16.89%,这是我省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。 3月31日,省政府文件一签发,我厅以最快的速度传送文件,并在省财政厅的支持配合下,确保了资金尽快拨付到位。同时,通过各大新闻媒体通报待遇调整方案、作客厅门户网站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让企业退休人员知晓基本情况。省社保局紧急调度,预先做好调待软件测试,并印发了紧急通知,要求各市、县社保经办机构务必在4月15日前将应增发的养老金发放到位。各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夜以继日,倒计时完成每一个退休人员调整标准的核对工作。据统计,目前,全省82万企业退休人员已领到了增发后的养老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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