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职业技能鉴定站:
根据《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实施细则》以及《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》(漳劳社〔2010〕69号)的有关规定,市属职业技能鉴定站年审需在2012年3月31号之前完成,请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按时报审。超出时限未报审的职业技能鉴定站,将不予核发职业资格证书。望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抓紧时间申报。
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2012年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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